市场监管局“四措”规范美容美发行业秩序
发布日期:2015年12月07日
本报讯(刘仁江冷双记者迟向宏)针对美容美发行业假冒伪劣产品、广告虚假宣传、合同霸王条款、申诉举报数量增多的情况,为充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,促进美容行业的健康发展,近日,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采取“四项措施”,规范美发美容行业的经营秩序。截至目前,共出动执法人员123人次、检查美容美发经营户86户、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、查扣无中文标示化妆品28瓶、下达“限期整改通知书”8份。
抓准入,清查经营主体。严格落实“网格化”监管要求,对全市美容美发行业进行逐一排查,查看经营户是否取得了营业执照和卫生部门颁发的相关证件,从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,严厉取缔无照经营、超范围经营和危害消费者健康、安全的违法行为,对证照不全或超过有效期内的,责令限期改正,对无照经营户,坚决取缔。
抓检查,严把产品质量关。集中力量对美容美发行业经营户开展了专项检查,主要查看所售产品进货渠道是否正规,进货手续是否齐备,是否存在掺杂使假、以假乱真、假冒或仿冒他人产品商标、名称、包装的违法行为,严防问题产品流入市场,坚决打击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。
抓指导,严把合同规范关。召集美容美发行业经营者学习《合同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,指导其依法制定格式合同示范文本,并通过现场签订《诚信经营承诺书》的方式,督促和引导经营者严格履行合同,严防其利用会员卡、预付费、消费卡等形式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。
抓维权,严把申诉举报关。充分发挥“一会两站”及12315和12365投诉平台作用,定期发布消费警示信息,提醒消费者注意索要消费凭证并妥善保管,以作为发生消费纠纷时的凭证。同时,对广大消费者涉及美容美发行业的消费纠纷投诉,在第一时间给予解决和答复,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。